一、学位论文形式审查
依据《河北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各有关学院组织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工作,通过平台检测、学生自查、导师核查、学院审查、研究生部抽查等环节进行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工作,3月29日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预审及预答辩工作
按照《河北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工作规定》(校研[2013]1号)要求,各有关学院组织学位论文预审及预答辩工作,3月29日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4月8日前,学院在“论无忧”形审平台下载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提交研究生部(WORD版和PDF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名称”;同时提交简装版学位论文一份、学术诚信承诺书及汇总、形式审查意见表及汇总、预审表及预审情况汇总。
特别注意:提交的电子版(匿名)学位论文用于形式审查、学术不端检测、匿名送审,论文务必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四、学位申请材料审核
1.4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材料审核汇总表以及论文发表情况统计表。学位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学位审批书、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学术活动、专业实践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类材料分类、按学号排列。
2.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者学位申请将延期到下一批次。
五、学位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采用第三方平台双盲评审。
2.论文评阅要求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河北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意见》进行。
3.需要校外相关行(企)业的专家进行评阅的论文,由研究生部送审。
4.5月16日前,完成论文评阅工作。
六、学位论文答辩
1.完成《河北工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程序,达到《河北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准予答辩。
2.5月27日前各有关学院完成答辩工作。特别说明:依据论文评审意见,研究生答辩时须汇报论文修改情况;依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学院须审核研究生论文修改情况。
3.6月3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研究生部提交材料。
七、本学期申请学位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3月29日前 |
学位论文形式审查 |
学院组织完成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工作,将形式审查意见表、形式审查汇总表报研究生部培养办。 |
3月29日前 |
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 |
学院组织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将预审表及预审结果汇总表、诚信承诺书及汇总报研究生部培养办。 |
4月8日前 |
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简装版学位论文一份 |
学院统一提交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特别说明:依据预审/预答辩意见,学院须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
4月12日前 |
学位论文形审抽查 |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学位论文形审抽查。 |
4月12日前 |
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
相关材料包括《申请硕士学位审批书》(一式3份)、培养过程相关材料、材料审核汇总表以及论文发表情况统计表等。 |
5月16日前 |
学生提交修改报告 学院提交答辩安排 |
凡是评阅意见里有修改意见的,学生须向学院及研究生部提交修改报告后才能安排答辩,修改报告学院一份,研究生部一份;学院需将答辩安排提交研究生部,并在网上公告。 |
5月27日前 |
学院组织答辩 |
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答辩,并在答辩前3天将论文电子版发给各答辩委员。特别说明:依据论文评审意见,研究生答辩时须汇报论文修改情况;依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学院须审核研究生论文修改情况。 |
6月3日前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确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提交分委会记录、报告、汇报;全日制研究生情况一览表,全日制论文发表情况,建议毕业名单。 |
6月14日前后 |
召开校学位会 |
对是否授予学位做出决议。 |
6月25日前 |
学院提交存档及学位信息上报材料 |
提交数据库,电子版照片,学位论文(纸质1份、PDF格式签字版和匿名版)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