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河北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教[2022] 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王金喜 边凯
副组长:杨彦利 刘剑 金超
成 员:李晓霞 郭莎莎 李丹 温来福 叶妍君 仝潇
王振江 李泽林
办公室设在教学办。
二、转专业对象及资格审核
(一)申请对象: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严格执行学校规定。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专升本学生、艺术及体育类等特殊招生类型学生等)。不符合拟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等特殊要求的学生。
(三)转专业机会限制:
1、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2、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3、完成转专业并获得批准后,不得再次申请转入其他专业,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三、转入计划名额
学院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 | 接收人数 | 备注 |
1 | 地质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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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勘查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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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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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理信息科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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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审核考核与录取办法
1、报名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在8月5日至8月9日登录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按转入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考核
学院于8月10日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8月11日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完成考核。
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学生原专业第一学年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面试成绩(由地学院组织),占总考核成绩的70%。
面试主要从学生的专业基础、专业潜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
3、录取
面试结束后,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考核成绩高低及地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于8月13-15日公示录取结果。
五、工作纪律
学院严格履行回避制度,凡是涉及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我院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从事与转专业相关的工作。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与公正。
学院纪委委员负责转专业工作,对转专业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流程规范合理。教学办负责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学生问题的解答、沟通和指导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六、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8月4日 公布考核、录取办法及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8月5日-8月9日 学生进行网上转专业申请填报
8月10日 学院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核
8月11日上午9:00-12:00 面试
8月13日-8月15日 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8月16日 学院将转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8月19日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完成学生学籍变更,学生开学后到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报到。(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需在19日前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由学院及时上报教务处。19日教务处变更学籍后将无法更改)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2、面试形式及顺序加QQ群(群号:437670853)咨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