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相关补充规定、《河北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边凯
成 员:李晓霞 曹晓丹 徐博会 宋宏利 李丹 金超 温来福 叶妍君 王艳楠 刘 剑
办公室设在教学办。
二、转专业对象及资格审核
1、已完成2023/2024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的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到普通类专业。不符合专业对身体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不能转入相关专业。
3、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完成转专业工作后不能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三、转入计划名额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如下:
序号 |
专 业 |
接收人数 |
备注 |
1 |
地质工程 |
10 |
|
2 |
资源勘查工程 |
10 |
|
3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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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理信息科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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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审核考核与录取办法
1、报名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2、审核考核
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占总考核成绩的60%;面试成绩(由地学院组织)占总考核成绩的40%,面试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所具备的专业潜质、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
3、录取
面试结束后,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考核成绩高低及地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录取结果。
五、工作纪律
学院严格履行回避制度,凡是涉及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我院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从事与转专业相关的工作。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与公正。
学院纪委委员负责转专业工作,对转专业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流程规范合理。教学办负责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学生问题的解答、沟通和指导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六、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8月4日公布考核、录取办法及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8月5日-8月9日学生进行网上转专业申请填报
8月11日学院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核
8月12日上午9:00-11:00 面试
8月13日-8月15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8月16日学院将转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8月19日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完成学生学籍变更,学生开学后到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报到。(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转专业工作完成后不可再转回原专业,请谨慎报名。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需在19日前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2、面试形式及顺序加QQ群(群号:437670853)咨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