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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2016年09月16日 18:02  点击:[]

2016年秋季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为确保2016年秋季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有关学科和个人遵照执行。

一、 学位论文预审

10月7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工作。

二、学术不端检测

10月14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三、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至少2人,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有2名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1名是校外相关行(企)业的专家。凡学位论文评阅结论有“修改后答辩”的,必须提交修改报告后才能安排答辩。

四、相关材料提交

10月28日,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审批书》2份、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学术活动、专业实践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各类材料分类按学号排列。

 2.研究生部外审学位论文每生1份(纸质、匿名、正式装订),外审名单另行通知。

 3.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者学位申请将延期到下一批次。

五、答辩工作安排

12月17-23日各有关学院完成答辩工作,12月27日前提交分委会材料。

六、相关工作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2016秋季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日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0月7日前

学位论文预审

学院组织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工作。

10月14日前

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学院、导师对论文格式及内容进行审查,合格后,统一提交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10月28日前

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学位论文纸质版

1.相关材料包括《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培养过程相关材料。

2.研究生部抽检部分硕士论文匿名外审(每生1份),其余论文由各学院组织匿名送审。

12月9日前

学位论文送审

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12月16日前

学院提交答辩安排及修改报告

凡学位论文评阅结论有修改后答辩的,必须提交修改报告后才能安排答辩。

12月17日-1223

各学位分委会组织答辩

学院须在答辩3天前将论文电子版交给各答辩委员。

12月27日前

各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0161月5日前后

召开校学位会

对是否授予学位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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