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资源勘查工程和勘查技术与工程两专业学生的专业认同感,提高我院资源勘查工程和勘查技术与工程两个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资源勘查工程和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二年级、专业排名在前50%的优秀学生。
二、奖励标准:1000元/生。
三、奖励实施办法: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学院教学办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定,由其他专业转入者根据其在原专业的排名进行审定,申请转出至其他专业者不在本奖励范围。审查通过后发放相应奖励。中途退学者须返还相应奖励金额。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2018版《资源勘查工程和勘查技术与工程两专业优秀本科生奖励办法》即日起废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21日